封建之世,封君各领采地,好像分配得很是切当。[诸侯兼并的由来]然而地面辽阔,抟合不易,虽有“朝觐”“巡狩”“会同”[1]等等的制度来维持主属的关系,而各国因地势的囿束和历来的积习,都各君其国,各子其民,当然各自为政。各国的自身,强弱并不一律,那么互相接触着一定免不了利害的冲突。于是兼并吞噬的情形便演成事实上当然的趋势了。我们且不问禹时的玉帛万国和汤时的诸侯三千,单就周武王约合共伐商纣的时候看,尚有八百国;其他散见于古书而可以推见的,计有千余国。然而到了春秋之世[2],指数得到的名邦只有四五十国;较有声势的只有晋、楚、齐、秦、鲁、燕、蔡、曹、卫、郑、吴、宋、陈、越十四国;其中尤烜赫的却只有齐、晋、宋、秦、楚、吴、越了。由此看来,当时的兼并之迹已豁然显露,有附庸蔚为大国的,有家臣坐大因而侯封失守的,都是那时自然发展的趋势。
惟其如此,所以那时的诸侯只要能做几件稍存公道的大事,便能吸住一部分的人心,把持多少年的政局。齐桓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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