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制度,集魏、晋、南北朝之大成,而唐制又多沿袭隋朝,故这里仅就隋唐讲,并且限于和后代有关系的。
(一)官制 宰相一职,在汉朝武帝以后已失其实权。[三省六部的制度]从后汉到南北朝,政权为尚书、中书、门下三省更迭掌握。
后汉光武帝鉴于王莽以三公篡位,便有意削三公实权,专任尚书。明帝以后,三公录尚书事者,才得预闻大政,从此三公为虚职,而尚书反成为实际上的丞相了。魏文帝设中书监与中书令,尚书之权,复移至中书。晋始置尚书、门下、中书三省,但门下侍中的权柄最重。[南北朝]南北朝时,门下侍中掌诏令机密,由是大权集于门下省。
唐承隋制,设尚书、中书、门下三省:中书省掌宣奉诏敕,门下省掌审查诏敕,中书宣奉门下审查之后,由尚书省施行天下。三省常合在一个政治堂内议事。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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