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宗(六)
○定常参官书罚敕
文武常参官,承前朝参不到,台司皆据品秩书罚。其中班位虽同,俸入悬隔,一例书罚,事未得中。宜自今已后,检点不到,据所请料钱,每贯罚二十五文。其疾病为众所知者,不在罚限。馀任准台司往例处分。
○令王智兴安抚棣州敕
如闻招讨棣州,计日降下,贼收百姓,多在城中。时方春农,必多馁迫,归降之后,宜委智兴据户口人数,节级赈赐,使各安生业,便以度支供军斛斗数内充。如失家业者,仍以空闲屋居田地逐便安存。
○定铨司注拟例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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