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愈(十二)
○讳辩
愈与李贺书,劝贺举进士。贺举进士有名,与贺争名者毁之曰:“贺父名晋肃,贺不举进士为是,劝之举者为非。”听者不察也,和而唱之,同然一辞,皇甫曰:“若不明白,子与贺且得罪。”愈曰:“然”。
《律》曰:“二名不偏讳。”释之者曰:谓若言“征”不称“在”,言“在”不称“征”是也。《律》曰:“不讳嫌名。”释之者曰:谓若“禹”与“雨”,“邱”与“{艹区}”之类是也。今贺父名晋肃,贺举进士,为犯“二名律”乎?为犯“嫌名律”乎?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
夫讳始于何时?作法制以教天下者,非周公孔子欤?周公作诗不讳,孔子不偏讳二名,《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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