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叔夏
叔夏,宰相安石兄。举明经,调露时累除太常博士,长安中累擢春官侍郎,转太常少卿,进银青光禄大夫,拜国子祭酒,封沛郡公。卒年七十馀,赠兖州都督修文馆学士,谥曰文。
○建太社议
谨按祭法云:王者立太社,然王社所祭之处,书传无文。《汉书·郊祀志》:“汉兴。已有官社,未立官稷。遂於官社後立官稷,以夏禹配食官社,以后稷配食官稷。”瓒云:“案高纪,立汉社稷,所谓太社也。时又有官社,配以夏禹,所谓王社也。”见汉祠令,而未立官稷,至此始立之。光武中兴,不产官稷,相承至今,魏以官稷为帝社。故挚虞议曰:“魏氏故事立大社帝社是也。”晋初或废或置,皆不言当时所置之处。或云:“两社同处,王社在大社之西。”崔氏、皇甫氏并云:“王社在藉田”,引《诗》藉田而祈社稷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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