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复新疆之庙谟定后,曾国荃贻书左宗棠,于规复方略,有所建议,宗棠欣然复以英雄所见略同。此两雄所同之方略,则“缓进速战”四字也。注441
所谓缓进者,宗棠意,出兵须在一切准备布置充分妥洽之后,在未充分妥洽之前,宁从容周密以图之,不必急迫。所谓速战者,宗棠意,进攻须鼓行而前,一气呵成,不能耽延。此两点,本可作为凡属用兵之原则,但在新疆,由于天时与地利之特别情形,尤为必要。
(一)新疆东部粮产不丰,军火在当地又无制造,须从远地运致;而新疆地方又多沙漠,交通工具惟骆驼为最宜,然驼行较缓,且在夏季须歇厂(每年五月至八月),运输既甚难迅速,供应自不易充裕。于是不能不有充分时期,期待积储有充分数目,方可出兵。而作战时期,仍须力求缩短,以免旷日持久,接济不敷。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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