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城王高氵皆,神武帝的第十个儿子。从小聪慧颖敏,天保初年受封。在孝昭帝、武成帝时,天子回邺城,都命他镇守晋阳,总领并州的事务。历任司徒、太尉、并省录尚书。天统三年(567),封为太保、并州刺史,另封为正平郡公。
有一次,一妇人在汾河洗衣服,一个骑马的人脱掉自己的旧靴,穿上那位妇人的新靴,骑上马飞驰而去。妇人拿着旧靴到州中告状。高氵皆召集全城的百姓,把靴子拿来让他们看,假称“:有一个骑马的人在路上被盗贼抢劫杀害,留下这双靴子,难道他没有亲属吗?”一个女的捶着胸脯哭着说“:我的儿子昨天穿着这双靴子到他的岳丈家。”根据她的话,将抢靴的人抓到,当时人们都称赞高氵皆明察秋毫。
武平初年,他迁任太师、司州牧。出任为冀州刺史,加封为太宰,迁任右丞相、都督、青州刺史。他多次管理大的州郡,虽然不能洁己率属,然而对人宽厚忠恕,被官吏百姓所怀念。武平五年(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