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贽,号卓吾,别署温陵居士等名。福建泉州晋江人,生于公元1527年。嘉靖三十一年举人,官至云南姚安知府,54岁时辞去官职,专心著书讲学,是明代的著名思想家和文学家。他在思想上主要是继承和发展了泰州学派王艮、颜山农、何心隐等人的进步思想。明神宗万历三十年闰二月,因礼部都给事中张问达上疏弹劾,他被逮下狱,翌日,愤然自杀于狱中。对于他下狱的原因,是纯粹由于他自身缘故,还是他人的加害?人们有着不同的看法。
一种说法认为,李贽入狱纯粹是出于他自身的原因。他思想激进,锐利的锋芒刺痛了明代统治者,因而遭了罪。李卓吾公开以“异端”自居,经常直言不讳地激烈抨击被奉为圣典的孔孟之道,认为《六经》、《论语》、《孟子》并非“万世之至论”,坚决反对“咸以孔子的是非为是非”,说孔、孟的话都是在一定的情景下说出来的,是受到时代和环境的限制的;又认为所谓“存天理,灭人欲”只不过是极其虚伪的说教,因之,他竭力主张尊重人所各具有的天然情性。在《焚书。复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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