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广告传播商品信息,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
早在北宋年间,山东济南有一刘姓人家开设的针铺就制作了印刷广告。这张广告四寸见方,中心位置绘有商标——白兔捣药图,上方八个大字“济南刘家功夫针铺”;下方是经营项目和质量要求:“收买上等钢条,造功夫细针,不误宅院使用。”经营方针是:“客转为贩,别有加饶。”左右还印有:“认门前白兔为记,请记白”十一个字。文字简洁扼要,这可能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我国最早的工商业印刷广告。
我国古代的广告不仅有印刷品,还有口头、实物、幌子、壁画等多种形式。清代人写的《帝京岁时纪胜》和《燕京岁时记》两书中,有不少关于北京小贩做口头广告的记载;二月,有贩乳鸡、乳鸭者,“沿街吆卖,生意畅然。五月下旬,‘沿街吆卖’甜瓜,有旱玺坠、青皮脆、羊角蜜、哈蜜酥、倭瓜瓤、老头儿乐各种”。正月。街头车推担负者叫卖小儿玩耍的各种烟火,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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