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薯,古作“甘藷”,最早记载于我国东汉杨孚《异物志》及稍晚的晋代秘含《南方草木状》,其后在《齐民要术》、《群芳谱》、《本草纲目》等古籍中均有所记载。清代陈世元《金薯传习录》载,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五月,福建商人陈振龙在菲律宾群岛的吕宋岛,购得薯“藤数尺,并得刈植、藏种法归,私治畦于纱帽池舍傍隙地。依法栽植,滋息善衍,其传遂广”。长期以来,农史界均认为中国甘薯原产美洲,传人福建,以此为最明确最具体的记载。古籍中的“甘薯”是“薯蓣之类”,还是今日之旋花科的甘薯,农史界乃至学术界意见不一,聚讼未决。据说,植物地理学家德堪多,为此还同一个在帝俄驻华使馆工作的医师打过一场笔墨官司。近代的一位泉州人吴增,在他近200 首以七绝形式写成的《番薯杂咏》中,也曾对番薯的原产地进行过考证。他认为。番薯原产我国,是由我国的薯蓣传到海外变种,再传回国内的,“头衔仍署大中华”。吴增的这种大胆怀疑精神和反对盲目崇洋的爱国思想难能可贵,但其考证不乏自相矛盾之处,未可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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