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传甲撰《中华民国都城宜正名京华议》〔2〕,其言曰:“夫吾国建中华二字为国名。中也者,中道也;华也者,华族也;五色为华,以国旗为标帜,合汉满蒙回藏而大一统焉。中华民国首都,宜名之曰‘京华’,取杜少陵‘每依北斗望京华’之义。○皇典雅,不似北京南京之偏于一方;比中京大都京师之名,尤为明切。盖都名与国名一致,虽海外之华侨,华工,华商,无不引领而顾瞻祖国也。”
林传甲撰《福建乡谈》〔3〕,有一条曰:“福建林姓为巨族。
其远源,则比干之子坚奔长林而得氏。明季林氏避日本者,亦为日本之大姓:如林董林权助之勋业,林衡林鹤一之学术。亦足征吾族之盛于东亚者也。”
又曰:“日本维新,实赖福泽谕吉之小说。吾国维新,归功林琴南畏庐小说,谁曰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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