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女性》〔2〕八月号登有“狂飙社〔3〕广告”,说:“狂飙运动的开始远在二年之前……去年春天本社同人与思想界先驱者鲁迅及少数最进步的青年文学家合办《莽原》……兹为大规模地进行我们的工作起见于北京出版之《乌合》《未名》《莽原》《弦上》〔4〕四种出版物外特在上海筹办《狂飙丛书》及一篇幅较大之刊物”云云。我在北京编辑《莽原》,《乌合丛书》,《未名丛刊》三种出版物,所用稿件,皆系以个人名义送来;
对于狂飙运动,向不知是怎么一回事:如何运动,运动甚么。
今忽混称“合办”,实出意外;不敢掠美,特此声明。又,前因有人不明真相,或则假借虚名,加我纸冠,已非一次,业经先有陈源在《现代评论》上,近有长虹在《狂飙》上,迭加嘲骂,而狂飙社一面又锡以第三顶“纸糊的假冠”〔5〕,真是头少帽多,欺人害己,虽“世故的老人”〔6〕,亦身心之交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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