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一定要有注解,尤其是世界要人的文章。有些文学家自己做的文章还要自己来注释,觉得很麻烦。至于世界要人就不然,他们有的是秘书,或是私淑弟子,替他们来做注释的工作。然而另外有一种文章,却是注释不得的。
譬如说,世界第一要人美国总统发表了“和平”宣言〔1〕,据说是要禁止各国军队越出国境。但是,注释家立刻就说:
“至于美国之驻兵于中国,则为条约所许,故不在罗斯福总统所提议之禁止内”〔2〕(十六日路透社华盛顿电)。再看罗氏的原文:“世界各国应参加一庄严而确切之不侵犯公约,及重行庄严声明其限制及减少军备之义务,并在签约各国能忠实履行其义务时,各自承允不派遣任何性质之武装军队越出国境。”
要是认真注解起来,这其实是说:凡是不“确切”,不“庄严”,并不“自己承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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