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的报章告诉我们:新任政务整理委员会委员长黄郛〔1〕的专车一到天津,即有十七岁的青年刘庚生掷一炸弹,犯人当场捕获,据供系受日人指使,遂于次日绑赴新站外枭首示众〔2〕云。
清朝的变成民国,虽然已经二十二年,但宪法草案的民族民权两篇,日前这才草成,尚未颁布。上月杭州曾将西湖抢犯当众斩决,据说奔往赏鉴者有“万人空巷”之概〔3〕。可见这虽与“民权篇”第一项的“提高民族地位”稍有出入,却很合于“民族篇”第二项的“发扬民族精神”。南北统一,业已八年,天津也来挂一颗小小的头颅,以示全国一致,原也不必大惊小怪的。
其次,是中国虽说“惟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4〕,但一有事故,除三老通电,二老宣言,九四老人题字〔5〕之外,总有许多“童子爱国”,“佳人从军”的美谈,使壮年男儿索然无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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