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中国的最伟大最永久,而且最普遍的“艺术”是男人扮女人。这艺术的可贵,是在于两面光,或谓之“中庸”——男人看见“扮女人”,女人看见“男人扮”。表面上是中性,骨子里当然还是男的。然而如果不扮,还成艺术么?譬如说,中国的固有文化是科举制度,外加捐班〔2〕之类。当初说这太不像民权,不合时代潮流,于是扮成了中华民国。然而这民国年久失修,连招牌都已经剥落殆尽,仿佛花旦脸上的脂粉。同时,老实的民众真个要起政权来了,竟想革掉科甲出身和捐班出身的参政权。这对于民族是不忠,对于祖宗是不孝,实属反动之至。现在早已回到恢复固有文化的“时代潮流”,那能放任这种不忠不孝。因此,更不能不重新扮过一次〔3〕,草案〔4〕如下:第一,谁有代表国民的资格,须由考试决定。第二,考出了举人之后,再来挑选一次,此之谓选(动词)举人;而被挑选的举人,自然是被选举人了。照文法而论,这样的国民大会的选举人,应称为“选举人者”,而被选举人,应称为“被选之举人”。但是,如果不扮,还成艺术么?因此,他们得扮成宪政国家〔5〕的选举的人和被选举人,虽则实质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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