黜降官八
【宋会要】
绍兴三十二年六月二十三日,孝宗已即位,未改元。诏左奉议郎、通判通州赵不晦降两官放罢。坐虏骑渡淮,首先逃遁,为本路提举王珏所劾,故有是命。
二十六日,诏福建路转运判官黄轺、湖北路转运判官韩之纯并放罢。皆以臣僚论列故也。
七月二十九日,诏忠翊郎、合门祗候、权发遣濠州都遇降一官,与宫祠。以江淮宣抚使张浚奏其性不疏通,凡本司行事不即禀承,致归正人各生怨望,故有是命。
同日,诏左武大夫、御前右军第十将正将吴宏降一官,令本军自 。坐擅 军粮,不恤战士,为都统制吴拱所劾,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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