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修改移并下
扬州府古城天头原批:「淮南东路。」
建炎二年十月,诏令扬州先次开撩城濠及措置增修城壁,其教习军兵,令扬州依法施行。
干道三年五月二十三日,诏修扬州城。先是,主管殿前司公事王琪言:「扬州为淮东重城,地面狭隘,壕堑水浅,四外平陆地无险,乞贴筑城壁,开掘旧壕。」从之。其后琪奏修城砖灰,叶颙因言:「扬州修城,工役甚大,议者以为恐劳动兵众,未甚有益,且致敌人言。」上曰:「内地修城,何预边头 且誓书所不载。万一今冬有警,悔又无及。朝廷作事,安能尽恤浮议,不至张皇可也。」
四年九月,诏:「扬州修城,入役官兵虑有病患,令逐处守令同统兵官专差职医诊视,官给汤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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