黜降官六
【宋会要】
重和元年十一月十四日,淮南路转运使李祉降两官。以臣僚言:「近旨,非战阵开疆及朝廷灼见劳 ,而有司擅为奏者,严为之禁。近者李祉以寿春府官有劳,乞降旨付己,保明推赏,未闻诏许而遽列姓名来上,玩法慢命,何以加此!」故有是责。
十二月九日,臣僚言:「六曹郎官五十五员,谨按不容于公议者十有六人,汪师心、黄愿、汪希旦、李庄、李杨、成禔、张镐、常怀、梁子诲、叶椿、唐作求、吴直夫、章芹、李与权、王良钦、强休甫,乞赐罢斥。」从之。
二十二日,江西运判刘蒙放罢。以臣僚论其不奉诏令,凶暴恣横,擅作威福,官吏上下恐惧咨怨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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