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见人家说,南京正在开三中全会,通过议案非常之多。起草宪法啦,国民会议呀,保障民权呀,裁兵呀,改良教育呀。也懒得去查新闻,横竖有议案就得通过,这是不能免的。以三中全会与国联相比,觉得中国通过议案非常容易,日内瓦通过议案,非常迟缓。二者皆不利于我国。我们并非不要宪法,乃因宪法自光绪末年至今,已经起草十数次。须知宪法第一要义,在于保障民权。民权何自而来,非如黄河之水天上来。
凡谈民治之人,须认清民权有二种。一种是积极的,如选举,复决,罢免等。一种是消极的,即人民生命,财产,言论结社出版自由之保障。中国今日所需要的,非积极的而系消极的民权。选举复决之权,乃使民众做官之权,结果未中选时是民,中选后是官,仍然与吾民无与。保障人民性命财产自由之权,乃真正的民权。此种民权,所以难于实现,非民不愿享,乃官不愿与。盖民权与官势,暗中成为正面冲突。百姓多享一种权利,则官僚剥夺一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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