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所读的郭象本《庄子》,共有三十三篇。此三十三篇共分为三类,即内篇、外篇、杂篇。此分类是以什么为标准,是一可研究的问题。
有以所谓理与事之不同,以说明内外篇之所以分者,例如成玄英说:“内则谈于理本,外则语其事迹。事虽彰著,非理不通。理既幽微,非事莫显。欲先明妙理,故前标内篇。内篇理深,故每于文外,别立篇目。”他又说:“内篇明于理本,外篇语其事迹,杂篇杂明于理事。”(《庄子疏》序)这个说法在表面上看,似乎很顺理成章,但考其实,则只是一篇空论。
内篇不只是说理,外篇不只是说事,这是很容易看出的。成玄英亦知其然,所以紧跟着上面所引几句话之后,他即马上说:“内篇虽明理本,不无事迹。外篇虽明事迹,甚有妙理。但立教分篇,据多论耳。”“据多论”也说不通。如《养生主》一篇几乎可以说全是说事,为什么列入内篇?若说《养生主》之说事,不过是举事以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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