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听人说“纲常名教”。纲自然是三纲,常自然是五常。这些名词的意义,都是极确定的。至于所谓名教,其意义就不十分确定了。所谓名教,大概是指社会里的道德制度,与所谓礼教的意义差不多。我们又常听说“名分”。名分、名教,这些名词都是早已流行。如《庄子·天下篇》说:“《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世说》乐广说:“名教中自有乐地。”本篇的意思,就在说明所谓名分、名教之名之意义。
我们学过论理学或文法的,都知道名,即名词,有许多种类。有公名,即普通名词,有私名,即固有名词,有抽象名词,有具体名词,等等。不拘何种名词,其所指的,都是一个概念或观念,其全体或其一部分,是可知而不可感觉的。普通名词所指之全部,是不可感觉的。例如桌子,我们不能感觉“桌子”;我们所感觉者乃“此桌或彼桌”。“桌子”是概念,此桌或彼桌是个体。至于固有名词之所指,普通以为是可感觉的,但亦不尽然。例如“北京大学”一名词之所指,其中之一部分是可感觉的。我们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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