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中国的儒教一样,印度教也有“教义”与“伸张正义义务”的双重性,只不过内容有所不同。就术语而言,首先有Dharma与Mata的分野[1]。Mata指涉形上的救赎学说。例如基督教义(Kristi-mata),要言之诸如:只有人,而且所有的人,皆有“灵魂”;一个超世界的存在从空无中创造出世界和所有的灵魂;每个灵魂都只在地上活一次,然其为“永恒的”,因为人死后必在天堂或地狱度其永恒的岁月;上帝借一处女创生神人一体的圣子,圣子在地上的事迹与功业对人类具有救赎的意义。像西方那样由于对某些基督教义的不同解说而产生教派的分立,对印度人而言一点儿也不足为怪,因为他们熟习同样的现象,亦即:各个哲学派别与教派之间尖锐的学说对立;婆罗门底下的某些毗湿奴派与湿婆派彼此之间甚至连对方的神祇名称都不得说出口。
同样的,有些事实也不至于困扰印度教徒,例如:像基督教里的情形,某些教义是一个教徒所绝对必须接受的前提——类似的情形,如我们即将看到的,也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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