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种姓制度对于经济层面的影响毕竟属消极性质,因此只能靠推断而非归纳以作成结论,此处我们也只能提示一些一般性的通则。我们的中心论点毋宁是:种姓秩序,就其整体本质而言,完全是传统主义的,并且在效果上是反理性的。只是,应尽量避免错寻其根源于谬误之处。
马克思指出,印度村落工匠的特殊地位——依存于固定的实物给付而非市场销路——乃是独特的“亚洲民族之停滞性”的根由。这是对的。但是,除了古来的村落工匠之外,尚有商人与城市手工业者存在,他们或者为市场而劳动,或者在经济上依存于商人行会,这和西方的情形是一样的。印度从来就是个村落国家。只不过西部,尤其是内陆地区,城市刚开始时规模并不大,而印度城市市场的地位,在许多方面也和西方近世初期的领土国家一样,是在王侯的“重商主义式的”管制之下。因而若就社会分化的观点言之,无论如何不应该只是村落工匠的地位一项,而应该是连同种姓秩序整体,方为停滞性的原因所在。只是我们也不能将其影响力看成是太直接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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