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帝之亲政
北京协商以来,各国皆援条约,遣公使于北京,欲依公式谒见清帝。清廷不悦,常设法故延其谒见之期,以故各公使国书,迄未捧呈。当时清政府之理由,谓“咸丰帝新即世,今上尚在冲龄,俟帝亲政,然后谒见”云云。至一八七二年,帝年十八岁,举大婚之礼,乃由恭亲王通牒各国公使,谓皇上将于翌年亲政(一八七三年二月二十三日),自是而各公使之要求遂再起。
同治帝朝服像
列国公使之要求
列国公使得恭亲王通牒,乃乘机要求,易前此之单独交涉而用公使团名义,其言曰:“俄罗斯、德意志、美利坚、英吉利、法兰西各公使等,奉恭亲王之通牒,敬悉皇上于二月二十三日以后亲政,公使等谨祝大清帝国之光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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