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本篇以天的春、夏、秋、冬四季来配人事中的庆、赏、罚、刑四政,故曰“四时之副”,说明天人同类相感。上天的法则,便是春季温暖以生万物,夏季暑热以养万物,秋季清凉以杀万物,冬季寒冷以藏万物,而人事中的庆、赏、罚、刑便与之相类相符。正如天的运转不可以没有春、夏、秋、冬一样,政事之中也不可以没有庆、赏、罚、刑;天的春、夏、秋、冬四季各有其时而不可扰乱,政事中的庆、赏、罚、刑也各有“正处”而不可乱用。
天之道,春暖以生,夏暑以养,秋凊以杀,冬寒以藏。暖暑凊寒,异气而同功(1),皆天之所以成岁也。圣人副天之所行以为政(2),故以庆副暖而当春(3),以赏副暑而当夏,以罚副凊而当秋,以刑副寒而当冬。庆赏罚刑,异事而同功,皆王者之所以成德也(4)。庆赏罚刑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也(5),如合符(6)。故曰:“王者配天,谓其道。”天有四时,王有四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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