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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繁露译注
仁义法第二十九
汉 · 董仲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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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全文检索:
       【题解】
       仁义法,即仁与义的法则、标准。本篇阐述了《春秋》的宗旨,强调:“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作者赞赏“绝乱塞害于将然而未形之时”,提倡“躬自厚而薄责于外”,并且提出“鸟兽昆虫莫不爱”的观点。《繁露》别篇强调仁,此篇则仁义并举,以免统治者偏于治人,不知自治。
       《春秋》之所治(1),人与我也。所以治人与我者,仁与义也(2)。以仁安人(3),以义正我(4),故仁之为言人也(5),义之为言我也,言名以别矣(6)。仁之于人,义之于我者,不可不察也。众人不察,乃反以仁自裕(7),而以义设人(8),诡其处而逆其理(9),鲜不乱矣。是故人莫欲乱,而大抵常乱,凡以闇于人我之分(10),而不省仁义之所在也(11)。是故《春秋》为仁义法,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我不自正,虽能正人,弗予为义;人不被其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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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目录

简介
楚庄王第一
玉杯第二
竹林第三
玉英第四
精华第五
王道第六
灭国上第七
灭国下第八
随本消息第九
盟会要第十
正贯第十一
十指第十二
重政第十三
服制像第十四
二端第十五
符瑞第十六
俞序第十七
离合根第十八
立元神第十九
保位权第二十
考功名第二十一
通国身第二十二
三代改制质文第二十三
官制象天第二十四
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第二十五
服制第二十六
度制第二十七
爵国第二十八
仁义法第二十九
必仁且智第三十
身之养重于义第三十一
对胶西王越大夫不得为仁第三十二
观德第三十三
奉本第三十四
深察名号第三十五
实性第三十六
诸侯第三十七
五行对第三十八
为人者天第四十一
五行之义第四十二
阳尊阴卑第四十三
王道通三第四十四
天容第四十五
天辨在人第四十六
阴阳位第四十七
阴阳终始第四十八
阴阳义第四十九
阴阳出入上下第五十
天道无二第五十一
暖燠常多第五十二
基义第五十三
四时之副第五十五
人副天数第五十六
同类相动第五十七
五行相生第五十八
五行相胜第五十九
五行顺逆第六十
治顺五行第六十一
治乱五行第六十二
五行变救第六十三
五行五事第六十四
郊语第六十五
郊义第六十六
郊祭第六十七
四祭第六十八
郊祀第六十九
顺命第七十
郊事对第七十一
执贽第七十二
山川颂第七十三
求雨第七十四
止雨第七十五
祭义第七十六
循天之道第七十七
天地之行第七十八
威德所生第七十九
如天之为第八十
天地阴阳第八十一
天道施第八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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