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哲学   
拿破仑法典(法国民法典)
第一编 人   第三章 住所
法 · 拿破仑等
下载:拿破仑法典(法国民法典).txt
本书全文检索:
       第102条 关于法国人民事权利的行使,其住所认为设立于本人的生活根据地。
       第103条 住所的变更,以居住于另一地方的事实以及在该处设立生活根据地的意思为之。
       第104条 前条意思的证明,以向迁出区和迁入区的行政机关所为之明示的声明为之。
       第105条 缺乏明示的声明时,此项意思,以各种情况证明之。
       第106条 市民被任命担负临时的公职时,保有其原来的住所,但以无相反的意思表示为限。
       第107条 受任终身职的公务人员,其住所应立即移至执行公务的地点。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

本站图书检索

图书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