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通则
第1101条 契约为一种合意,依此合意,一人或数人对于其他一人或数人负担给付、作为或不作为的债务。
第1102条 如契约当事人相互负担债务时,此种契约为双务契约。
第1103条 如一人或数人对于其他一人或数人负担债务,而后者不受约束时,此种契约为单务契约。
第1104条 如当事人双方互相负担大体相等的给付或作为债务时,此种契约为等价契约。如契约以当事人各方依据不确定的事实而获得利益或遭受损失的偶然性作为代价,此种契约为赌博性契约。
第1105条 当事人的一方无代价给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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