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楊士奇等 撰
治道
宋哲宗元祐三年孫升上奏曰臣竊以威福勢利人主既當獨執則法度紀綱上下所以相維自古法度廢紀綱壞而天下不亂者未之有也然則人主所以能擅四海之威福持天下之利勢者以有法度紀綱爾夫修法度正紀綱坐廟堂持公道決是非進賢退不肖使公卿大夫各得其職者執政大臣之事也日月之有蝕聖賢之有過君不以無過為德而以改過為善是以先民詢及芻蕘而庶人得以議者聖人之善取諸人稽于衆而不自用也以天下之重器宗社之大業所以維持豈一人之力哉法度紀綱之所在雖人君且不敢有所私故詔令未出則論思之臣得以議之書讀之臣得以駮之詔令既行則諫諍之官得以争之御史之官得以言之上下維持不可一日廢此朝廷所以分職任官之意也苟非其人不可使當其任既使居其任則不可廢其言廟堂之上以公平自任平一為心是非判然邪正不亂黜陟惟允進退無愧期於上下無言則可矣不可必欲使之不言也若夫是非之不分邪正之不明而論思封駮之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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