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辰宝祐四年
正月癸巳朔,御大庆殿受朝贺。诏曰:“朕仪图治功,宵旰在念。适时多艰,未称朕意。威令玩而不肃,纪纲翕而不张,财计匮而生财之道蔑闻,民力穷而剥民之吏自若。敌非果强,特自未有以振国势;兵非不多,特莫知所以计军实。舍法用例已非矣,有元无例而旁引,以遂其干请之私,其何以窒幸门、塞蠹穴乎?望治虽勤,课功愈邈,毋怪也。岁律云始,泰道方开,咨尔二三大臣,儆于有位,俾精白一心,各扬乃职,务循名而责实,勿假公而济私,以弼成朕内修外攘之功,则予汝嘉。”
辛亥,诏京湖制置大使兼夔路策应使吴渊遇军戎急切,许用便宜。如可俟报,仍旧申审。
甲辰,上谕辅臣:“试阁职止两名,立为定格。非武举前名,更不召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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