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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政制史
第一编 中央政府   第四章 法统争执时期
钱端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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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年六月至十三年十一月)
       第一节 自约法恢复至张勋复辟
       第一项 新旧约法之争执
       袁世凯逝世,北京政府于六月六日发表袁氏遗令,内称:“不意感疾,寝至弥留,顾念国事至重,寄托必须得人。依约法第二十九条,大总统因故去职或不能视事时,副总统代行其职权。本大总统遵照约法,宣告以副总统黎元洪,代行中华民国大总统职权。”黎元洪之出任大总统,虽为南北两方所共同主张,然而南方是以临时约法和民国二年十月公布的总统选举法为依据。曾一再以护法为言,军务院第一号布告,即谓:“此次兴师,其大义在拥护国法。”第二号布告又云:“此次之精神,一言以蔽之,日拥护国法而已。国会既为约法上最主要机关,且为一切法律所从出,若不速图规复,则庶政将安所丽。为此通告各省国会议员诸君,迅速筹备集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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