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历史   
民国政制史
第二编 省制   第三章 省议会
钱端升
下载:民国政制史.txt
本书全文检索:
       第一节 省议员
       各省省议员之名额,由中央规定,其人数各省不同。依照元年公布之各省第一届省议会议员名额表〔1〕规定,直隶一百八十四名,奉天六十四名,吉林四十名,黑龙江四十名,江苏一百六十名,安徽一百○八名,江西一百四十名,浙江一百五十二名,福建九十六名,湖北一百○四名,湖南一百○八名,山东一百三十二名,河南一百二十八名,山西一百十二名,陕西八十四名,甘肃五十六名,新疆四十名,四川一百四十名,广东一百二十名,广西七十六名,云南八十八名,贵州五十二名。兹将关系省议员各项问题分述于后。
       第一项 省议员之选举
       省议员之选举,有正常选举,与临时选举二种。正常选举,于议员在满改选时行之。临时选举,于正常选举无效,或候补议员补尽而仍有缺额时行之,省议员之选举,依照元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