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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政制史
第一编 中央政府   第三章 新约法时期
钱端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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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年十一月至五年六月)
       第一节 国会之解散与新约法之起草
       国会于二年四月八日,在北京举行第一次正式开院礼后,即进行起草宪法,但因国民党在国会中占有多数议席,袁世凯深虞未来宪法中,再用内阁制,因之,国会与袁氏间自始即有冲突,国会谋以制宪与选举大总统两法,控制袁氏。乃于二年十月,选袁世凯为第一任正式大总统,十月十日,袁氏就职,十六日即提出增修约法案,又咨宪法会议争宪法公布权,并派员到席旁听〔1〕,国会既不采袁氏之宪法主张,且根据宪法起草委员会规则,拒绝派员列席〔2〕,袁氏乃于十月二十五日,通电各省,反对宪法草案;十一月四日,下令解散国民党,取消国民党党员之议员资格,先后取消四百三十八人,国会于十二月二十三日,由两院议长会衔发停止议事之通告。同时,袁氏指挥下之各省军人,则于十二月十六日,联名电请将残余议员“给资回籍”〔3〕,袁氏交政治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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