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创建以至国民政府成立期间,地方军政机关计有省最高军政官署,及其他超省或省内各军政机关种种。省最高军政机关者,乃系以省为单位而设置之军政机关,如当时之都督府等是。超省之军政机关者,乃其辖区不以一省为限之军政机关,如巡阅使是。省内之军政机关者,乃谓设于省界以内之军政机关,如护军使及镇守使是。战前设立之绥靖主任公署,间亦为超省之军事性机关。本章特分二节,以第一节叙述省最高军政机关,第二节叙述超省及省内之军政机关。
第一节 省最高军政机关
第一项 概论
民国成立以至国民政府成立期间,省最高军政机关之组织与名称曾有数度变更。三年六月三十日以前,各省军政长官(亦有兼管民政者,且于军民分治以前,各省军政长官类皆兼领民政)称为都督;而最高军政机关为都督府。都督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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