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經、大要治》曰:“气有多少,血有盈虧。病有盛衰,治有緩急。方有大小,合有奇偶。顺逆其气,虚實其血,上下其支,盈弱其形。其病有遠近,其證有中外,辦有輕重,治有緩急,當之適之,其至所爲故也”。
故曰:“君一臣二,竒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三,竒之制也。君二臣六偶之制也”。
“故近者,奇之。遠者,偶之。汗者,不以奇。下者不以偶。補上治上,補下治下。制以急,急則气味益厚。制以緩,緩則气味益薄。言當適之,其至所爲故者:此之謂也。病所以近,而中道气味之者,食而臨之,無過其域也。病所以遠,而中道气味之者,食而過之,無越其制度也。
是故治气平榮之道,近而竒偶,制小其服也。遠而竒偶,制大其服也。大則數少,小則數多。多則九之,少則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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