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二十五岁结婚的,我妻与我同庚,也是二十五岁。我是在二月初二日生的,她是四月初一日生的(俱属旧历),我比她长了两个月。中国人每多早婚,尤其是在江南,二十五岁结婚,在当时已算是迟的了。就我们的亲戚中说:大半是在二十岁以内,十八九岁为最多。若是女孩子,一过了十六岁,便可以出嫁了。至于乡下地方的婚嫁,好多是畸形的,不必说它了。
主张我即行结婚的,第一是祖母。父亲故世了,我的三位姑母全故世了,连她听喜爱而领在我家的顾氏表姊也已出嫁了,我姊也出阁了,老太太们喜欢小孩子,她的晚景,将寄托于抱曾孙了。至于母亲,也未尝不希望我结婚,因为我已成年,而她的身体日就衰弱,很望有一勤健的儿媳,来帮她的忙。就只家中贫苦,人家娇养的女儿,不知能否食苦为虑。
我对于结婚的事,很有点犹疑。第一、我是为了家计,我幸有母亲的操劳支持,勉强可以过度。娶了亲后,家中既添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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