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喝酒,往往是站在酒柜旁边一杯一杯的往嗓子眼儿里灌,灌醉了之后是摇摇晃晃的吵架打人,以至于和女人歪缠。中国人喝酒比较文明些,虽然不一定要酒席下酒,至少也要一点花生米豆腐干之类。从喝酒的态度上来说,中国人无疑的是开化在先。
越是原始的民族,越不能抵抗酒的引诱。大家知道,美洲的红人,他们认为酒是很神秘的东西,他们不惜用最珍贵的东西(以至于土地)来换取白人的酒吃。莎士比亚所写的《暴风雨》一剧中,曾描写了一个半人半兽的怪物卡力班,他因为尝着了酒的滋味,以至于不惜做白人的奴隶,因为酒的确有令人神往的效力。文明多一点儿的民族,对于酒便能比较的有节制些。我们中国人吃酒之雍容优闲的态度,是几千年陶炼出来的结果。
一个人能吃多少酒,是不得勉强的,所以酒为“天禄”。不过喝酒的“量”和“胆”是两件事。有胆大于量的,也有量大于胆的。酒胆大的人不是不知道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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