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泛论训》有一段论宗教迷忌的起原,很有趣味,我们全钞在这里,作为本节的引论:天下之怪物,圣人之所独见;利害之反覆,知者之所独明达也。同异嫌疑者,世俗之所眩惑也。夫见不可布于海内,闻不可明于百姓,是故因鬼神祥而为之立禁,总形推类而为之变象。
何以知其然也?世俗言曰:“飨大高者而彘为上牲”,“葬死人者裘不可以藏”,“相戏以刃者太祖(挤也)其肘”,“枕户橉而卧者鬼神蹠其首”。此皆不着于法令,而圣人之所不口传也。
夫“飨大高(高诱注,大高,祖也。一曰上帝)而彘为上牲”者,非彘能贤于野兽麋鹿也,而神明独飨之,何也?以为彘者家人所常畜而易得之物也,故因其便以尊之。“裘不可以藏”者,……世以为裘者难得贵贾(价)之物也,而可传于后世,无益于死者而足以养生,故因其资(用)以詟之。“相戏以刃,太祖其肘”者,夫以刃相戏,必为过失;过失相伤,其患必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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