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子罕言利,与命,与仁。
利者,人所欲,启争端,群道之坏每由此,故孔子罕言之。
罕,稀少义。盖群道终不可不言利,而言利之风不可长,故少言之。与,赞与义。孔子所赞与者,命与仁。命,在外所不可知,在我所必当然。命原于天,仁本于心。人能知命依仁,则群道自无不利。或说:利与命与仁,皆孔子所少言,此决不然。
《论语》言仁最多, 言命亦不少, 并皆郑重言之, 乌得谓少?
或说:孔子少言利,必与命与仁并言之,然《论语》中不见其例,非本章正解。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