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两章,一略述朱子论心之仁,一略述论朱子论心之诚。仁之与诚,乃天之所赋予人而为心,亦可谓是心之本体。然而心多有不仁不诚之时,甚至有不仁不诚之人,此则必有害其仁与诚者。继此当略述朱子之天理人欲论。
理学家无不辨天理人欲,然天理人欲同出一心,此亦一体两分两体合一之一例。朱子论阳不与阴对,善不与恶对,天理亦不与人欲对。朱子曰:
人欲隐于天理中,甚几甚微。
有个天理,便有个人欲。盖缘这个天理须有个安顿处。才安顿得不恰好,便有人欲出来。人欲便也是天理里面做出来。虽是人欲,人欲中自有天理。
又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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