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必附随于对象而起,对象变,则求知的心习与方法亦当随而变。知识对象,大体可分为自然与人文两大类。或分为物质与生命两大类。生物学在第一分类应归入自然,与人文不同。在第二分类,则与人文同列,而与物质不同。若把一切知识作一简单之序列,从自然到人文,最先应为数学与几何,即最抽象的象数之学。其次为物理与化学,再次为天文与地质,这些全是无生命的物质。其次为生物,再其次为人文学。人文学中再可细分各部门,自成一序列。
象数之学有一特征,即为最抽象最不具体的,因此也为最可推演的。二加二为四,一个三角形之三个角,等于两直角。这些不烦一一证验,一处如此,到处皆然,一时如此,时时皆然。若使火星上有人类,他们也发明数学与几何,势必仍是如此。因此易于使人想像其为先经验而存在的,此亦谓之先天,乃是谓其不烦人类之一一再经验。这些知识最可推概,推一可以概万。人类习熟于此等知识,便喜运用演绎。但这些只限于象数之学的范围,物理学化学便不尽然。物理与化学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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