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京 兆 杜 佑 君 卿 纂
禮五十五 凶十七
前母黨為親及服議【晉】
晉蔡謨答王濛問曰前母之黨應為親不疑喪服但問尊卑長幼拜敬之禮也代多此事但所不同惠帝時尚書令滿武秋是曹彦真前母之兄而不為内外之親相見如他人吾昔以問江思悛悛以為人不疑繼母之黨而疑前母者以不相及也繼祖母亦有不相及者而皆與其黨為親何至前母而獨疑之吾謂此言是魏時長沙人王毖身在中國遇吳魏隔絶更娶妻生昌昌父母亡後吳平聞毖前妻久亡昌為前母追服時人疑之武皇帝詔使朝臣通議安平獻王孚以為禮與祖父母離隔未嘗相見者不追如獻王此議則前母之黨不應為親也獻王所據是鄭氏之說吾謂鄭義為失時卞仁劉叔龍議謂昌應服三年吾以卞劉議為允何琦前母黨議曰夫子曰必也正名乎正名者理道之本禮之大者也文條或闕而附例可明禮云生不及祖父母昆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