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京 兆 杜 佑 君 卿 纂
禮六十五 凶二十七
喪禮雜制
周制服術有六一曰親親二曰尊尊三曰名四曰出入五曰長幼六曰從服【術道也親親父母為首尊尊君為首名世母叔母之属也出入女子之嫁者及在室者也長幼成人及殤者也從服若夫為妻之父母妻為夫之黨服】服有六有屬從【子為母之黨服】有徒從【臣為君之黨服】有從有服而無服【公之子為妻之父母】有從無服而有服【公子之妻為公子之外兄弟】有重而輕【夫為妻之父母】有從輕而重【公子之妻為其皇姑】徒從者所亡則已【謂若為君母之父母昆弟母】屬從者所從雖沒也服【謂若自為已之母黨】自仁率親等而上之至於祖名曰輕自義率祖順而下之至於禰名曰重一輕一重其義然也【自猶用也率循也用恩則父母重而祖輕用義則祖重而父母輕恩重者為之三年義重者為之齊縗】喪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