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京 兆 杜 佑 君 卿 纂
禮六十二 凶二十四
改葬服議【周 漢 魏 晉 東晉 宋 後魏】
周制喪服曰改葬緦【馬融曰棺有弛壞將亡尸柩故制改葬棺物敗者設之如初其奠如大斂時不制斬者禮已終也從墓之墓事已而除不必三月唯三年者服緦周以下無服鄭玄曰服緦者臣為君子為父妻為夫親見屍柩不可無服服緦三月而除之王肅云本有三年之服者道有遠近或有艱故既葬而除不得待有三月之限】春秋穀梁傳魯莊公三年葬桓王傳曰改葬也【范甯曰改葬當言改以明之猶郊牛之口傷改卜牛是也傳當以七年乃葬故謂之改葬】改葬之禮緦舉下緬也【范甯曰緦者五服最下言舉下緬上從緦皆反其故服因葬桓王記改葬之禮不謂改葬桓王當服緦也江熙曰薨稱公舉五等之上改葬之禮緦舉五服之下以喪緬邈遠也天子諸侯易服而葬之禮以其為文神明也不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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