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京 兆 杜 佑 君 卿 纂
禮六十三 凶二十五
假葬墻壁間三年除服議【晉】
晉武帝太康中尚書令衛瓘表前太子洗馬濟隂郄詵寄止衛國文學講堂十餘年母亡不致喪歸便於堂北壁外下棺謂之假葬三年即吉詔用為征東參軍或以為城寺之内屋壁之間無葬處不成葬則不應除服主者連欲明用權不過其舉下司徒部博士評議詵表自理曰臣生三月而孤随母依外祖舅為縣悉家以咸寧二年母亡家自祖以下十四墳在緱氏而墓地數有水規悉遷改常多疾病遂便留此此方下濕唯城中高故遂葬於所居之宅祭於所養之堂不知其不可也詔問山濤濤荅言詵前喪母得疾不得葬遂於壁後假葬服終為平輿長史論者以為不合正禮是以臣前疑之詵文義可稱又甚貧儉訪其邑黨亦無有他詔問應清議與否濤云自為不與常同便令人非恐負其孝慕之心宜詳極盡同異之論兖州大中正魏舒與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