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京 兆 杜 佑 君 卿 纂
禮六十 凶二十二
喪遇閏月議【東晉 宋 齊 梁 後魏】
東晉孝武帝寧康二年七月簡文帝崩再周而遇閏博士謝攸孔粲議按左氏春秋經魯襄公二十八年十二月甲寅天王崩乙未楚子卒其間相去四十二日是則乙未閏月之日也經不書閏月而書十二月明閏非正宜附正之文其不曰二十九年正月是附前月之證又禮記曰喪事先遠日則祥除應在閏月尚書左丞劉遵議喪紀之制歲數者沒閏而三年之喪閏在始末者用捨之論時有不同唯當本乎閏之所繫可以明折衷經傳具四時以編年一時無事經書首月及其有事随月而載初不書閏者以閏附正月不應時見也唯魯文公六年書閏月不告朔指見告朔之餘無事也又文公元年閏三月後故傳曰於是閏三月欲審所附此明證設此閏遭喪者取其周忌應用來年三月既合喪期大數得周忌㝎日何休亦以為然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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