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京 兆 杜 佑 君 卿 纂
禮五十八 凶二十
生不及祖父母不稅服議【周 晉 北齊】
周制喪服小記云生不及祖父母諸父昆弟而父稅喪已則否【盧植曰謂父客他所子生服竟乃歸父追服子生所不見恩淺不追服也鄭玄曰父以他故居異邦而生巳巳不及此親存時歸見之於喪服年月已過乃聞之父為之服已則否者不責非時之恩於人所不能也當其時則服稅喪者喪與服不相當之言王肅云謂父與祖離隔子生之時祖父母已死故曰生不及祖父母若至長大父稅服已則不服也諸父伯叔也昆弟諸父之昆弟也】○晉賀循云生於他方不及見其父母諸父昆弟若聞喪之月日已過不為稅服以未嘗相見恩情輕也若日月未過服之如常按魏時諸儒問云日月已過或父已亡獨聞喪當稅之不若宜稅稅何服答曰父卒而為祖後服斬與父在異者也淳于纂問淳于睿云按小記生不及祖父母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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