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京 兆 杜 佑 君 卿 纂
禮二十 嘉五
周喪不可嫁女娶婦議【斬縗公除附 晉 大唐】
晉惠帝元康二年司徒王渾奏云前以冒喪婚娶傷化悖禮下十六州推舉今本州中正各有言上太子家令虞濬有弟喪嫁女拜時鎮東司馬陳湛有弟喪嫁女拜時上庸太守王崇有兄喪嫁女拜時夏侯俊有弟子喪爲息恒納婦恒無服國子祭酒鄒湛有弟婦喪爲息蒙娶婦拜時蒙有周服給事王琛有兄喪爲息稜娶婦拜時并州刺史羊曁有兄喪爲息明娶婦拜時征西長史牽昌有弟喪爲息彦娶婦拜時湛職儒官身雖無服據爲婚主按禮大功之末可以嫁子小功之末可以娶婦無齊縗嫁娶之文虧違典憲宜加貶黜以肅王法請臺免官以正清議尚書符下國子學處議國子助教吳商議今之拜時事畢便歸婚禮未成不得與娶婦者同也俊琛稜並以齊縗娶婦娶妻所犯者重恒雖無服當不議而不諍亦禮所譏然其所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