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京 兆 杜 佑 君 卿 纂
食貨四
賦稅上【唐 殷 周 秦 漢 魏 晉 宋】
古之有天下者未嘗直取之於人其所以制賦稅者謂公田什之一及工商衡虞之入稅以供郊廟社稷天子奉養百官禄食也賦以給車馬兵甲士徒賜予也言人君唯於田及山澤可以制財賄耳其工商雖有技巧之作行販之利是皆浮食不敦其本蓋欲抑損之義也古者宅不毛有里布地不耕有屋粟人無職事出夫家之征言宅不毛者出一里二十五家之布田不耕者出三家之稅粟人雖有閒無職事猶出夫稅家稅夫稅者謂田畝之稅家稅者謂出士徒車輦給徭役也蓋皆罰其惰務令歸農是故歷代至今猶計田取租稅古者人君上歲役不過三日是故歷代至今雖加至二十日數倍多古制猶以庸為名既免其役日收庸絹三尺共當六丈更調二丈則每丁壯當兩疋矣夫調者猶存古井田調發兵車名耳此豈直斂人之財者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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