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九年五月(1870年6月)天津发生了重大教案,爱国民众愤怒惩罚欺压中国人民、无视中国主权的法国驻天津领事丰大业等侵略分子,焚毁教堂和外国驻津机构多处。事件发生后,清廷派遣曾国藩前往处理。曾国藩到天津后,明知这次教案“曲在洋人”,但为了讨好侵略者以维持“中外和好”,他不惜违心地大肆惩办中国人民,将“启衅”的罪名硬加到天津老百姓头上。
当时,在中法代表交涉期间,法国公使罗淑亚声势汹汹,以武力进行威胁,企图迫使清廷完全接受其极为苛刻的条件,连清廷都感到事态严重,“有诏备兵以待”,而曾国藩却说:“百姓小忿,不足肇边衅”①。他的对外既定方针是“即令审得确情,实系曲在洋人”,“吾辈亦宜含浑出之,使彼有转圜之地,庶在我不失柔远之道”;“如其曲不在洋人,凭谣言以煽乱,尤须从重惩办”②。在他主持下,完全满足了法国侵略者的要求,任意逮捕了80余名无辜群众,重刑逼供。“先后两次共得正法之犯二十人,军徒各犯二十五人,天津知府、知县发配边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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